在兰州新区注册企业成功上市可获一次性奖励
每日甘肃网3月27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李明娟)为推进产业快速集聚,促进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兰州新区出台《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修订)》,从投资、税费、生产要素、融资、科技创新、住房、社保等方面明确了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在新区注册并成功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募投项目在新区的企业,新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800万元的奖励。
根据奖励政策,入驻兰州新区的项目(除房地产项目),建成投产并完成上规入库后,新区财政以项目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基数,按相关比例给予奖励;在新区纳税的各类企业,新区财政以企业当年缴纳的各类税收新区留成部分为基数,按相关比例给予企业奖励。2017年—2021年连续五年,以上年度企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为基数,对新区成立后入驻的企业,按20%给予补助;2018年2月8日后新入驻的企业,按30%给予补助。
同时,兰州新区对入驻企业的生产要素也进行了必要补贴。符合兰州新区产业、环保政策的工业企业(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全电量纳入直购电交易;对符合产业、环保政策,纳入省政府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确定引进的国内知名大数据落地投产企业,实现到户基础电价每千瓦时0.28元。对新开辟的国内客货运航线,给予一次性10万元/条补贴;新开辟的国际客货运航线,给予一次性20万元/条补贴等。对通过新区铁路运达或外发货物、年运量一万吨以上的企业,新区财政给予每车2000元补贴。
相关新闻
- 2019年03月22日兰州新区正式进入5G时代 首批30套5G基站全部建成
- 2019年03月21日签约20个项目 金额119.57亿元 兰州新区“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签约个数完成125%
- 2019年03月21日兰州新区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签约金额达119亿
- 2019年03月20日兰州新区全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5个子项目5月上线试运行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