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起典型案例
每日甘肃网6月6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6月5日,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十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希望通过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提高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民参与、法治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高院结合近年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专门化机制建设的进展和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开展的情况,选取了十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进行发布,这十起案件从类型看,既有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也有公益诉讼案件;既有侵害生态环境的案件、破坏自然资源的案件,也有环境监管失职的案件。从地域来看,涉及到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盐池湾自然保护区、洮河自然保护区、子午岭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及矿产资源的保护、“母亲河”—黄河的生态保护,以及城乡人居环境的保护等。
这十起案例是:被告人张建君、刘玄龙等十五人盗伐林木案;被告人赵雪青等七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白雨涵、史生悦非法采矿案;被告人杜勤学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杨贡木旦奴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诉会宁县乾峰砂场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武威市人民检察院诉阿拉善盟蒙宁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武威市凉州区文达商贸中心诉凉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兰州市七里区人民检察院诉七里河区水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诉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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