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生怨杀害妻子祖父母 镇原女婿一审被判死刑
每日甘肃网7月22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姚智)7月15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志恒故意杀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志恒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并赔偿原告损失共计325569.5元。
2018年8月29日,张志恒与妻子景某某相约,从外地返回镇原县住所地办理离婚手续。张志恒认为景某某同意离婚是受其家人挑拨,即对妻子娘家人心生怨恨。当晚7时20分许,张志恒看见景某某祖父景某骑电动车离开后,便持刀进入景家,在景某某祖母李某某胸前乱砍、乱捅,致其身亡。
张志恒自认为景某某娘家北侧房屋是用自己及家人支付的彩礼钱修建,便产生烧毁该房屋泄愤的恶念。恰在此时,景某推着电动车进入院内,发现了张志恒及其身旁地面上带血的尖刀,即边跑边喊,张志恒见状持刀追砍,在景某身体上连捅十几刀致其死亡。随后张志恒将大门反锁,引燃北侧房屋。张志恒纵火后欲自杀未遂后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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