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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土地43.66亩 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6万余元

 2019/07/22/ 18:51 来源:每日甘肃网 金奉乾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7月21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兰州市第9批信访案件37件,并公示了7月18日第6批办理情况。

  公示显示,“永登县红城镇陈某某和戴某某买卖耕地,挖土卖砂,破坏国家生态35亩(其中水浇地4亩、沙地8亩)。”的问题经永登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永登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永登县国土资源局和红城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核查,并调阅原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相关资料,兰州新区经一路北延段道路工程项目实际违法土地面积为43.66亩,涉及永登县土地面积为27.3亩(其中山旱地3.5亩)。

  2018年11月21日,根据群众举报,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就对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取土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于 2019年3月13日对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兰新国土中罚〔2018〕071号),确认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兰州新区境内土地43.66亩(包含永登县红城镇宁朔村土地27.3亩),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自行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交清了261703元的罚款,并于2019年3月底按照与永登县红城镇宁朔村三社达成的协议,恢复平整了损坏的土地,现已移交给红城镇宁朔村三社村民。“永登县红城镇干部陈某某和戴某某买卖耕地”问题已由永登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核实,待调查结束行文上报。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关于破坏土地问题已整改完成,目前,27.3亩土地均已恢复为耕地,达到种植条件。就陈某某和戴某某买卖耕地问题,后期根据永登县纪委监委调查结果以文上报。

  (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8920515;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邮政A243号信箱;受理举报时间:7月12日-8月12日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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