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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嘉峪关:检法“两长”同庭 扫黑除恶齐亮剑

 2019/07/26/ 04:15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张文博 通讯员钟欣

【扫黑除恶进行时】

嘉峪关:检法“两长”同庭 扫黑除恶齐亮剑

  每日甘肃网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张文博 通讯员钟欣)日前,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博伟出庭支持公诉,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辛玉林担任审判长,共同公开审理周某、孙某涉嫌敲诈勒索、高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周某、孙某系高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的2名漏犯。

  经查,被告人周某、孙某明知高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向他人放高利贷并存在暴力索债的情况下,仍然向高某某犯罪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在高某某犯罪集团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参与了一起敲诈勒索犯罪,在嘉峪关市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周某、孙某2名漏犯提起公诉。另查明,被告人高某某(高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隐瞒债务已清偿的事实,捏造虚假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浪费司法资源,妨害司法秩序。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高某某追加起诉,这也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

  庭审过程中,检察长王博伟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被告人,对该恶势力集团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从法律、情理、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辩护律师提出的周某、孙某不构成恶势力犯罪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力答辩,结合庭审以案释法,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效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嘉峪关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通过检察长、法院院长带头办案,发挥“头雁效应”,确保办案效率和质量,努力建设素质高、能力强、能攻坚克难打硬仗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该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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