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审理一起“套路贷”犯罪案件
每日甘肃网1月18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张秀芸)1月14日上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夏某某等8名被告人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夏某某、盛某某在浙江省金华市成立无金融资质、未在工商注册的达达金融公司,并以公司招聘为名,纠集杨某某等6名被告人,采用欺骗、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通过互联网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高利放贷业务,并通过“呼死你”软件,向被害人及其亲朋好友群发侮辱性信息以及P图的“灵堂”照片等方式进行“软暴力”催收,迫使被害人偿还远高于贷款本金及法定利息数倍的违约金等高额费用,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在此期间,嫌疑人共向全国28个省市3584人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获利人民币422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夏某某等8名被告人在共同实施犯罪过程中,形成了组织者、领导者较为固定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请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引导控辩双方就案件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双方争议焦点充分展开辩论,各被告人分别做了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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