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法院出新招 实况直播拒执案庭审
每日甘肃网3月2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3月20日上午,随着法槌声响起,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杨某清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该案由兰州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兰州新区法院副院长韩彪担任审判员独任审理。此案系新区法院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拒执犯罪案件,新区法院执行团队组织十余名被执行人参加了旁听,案件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
2017年3月11日,杨某清酒后与其父发生口角,离开其父家时,碰到弟媳魏某某,误认为魏某某在偷听,遂与其发生争吵并升级为殴打,期间,还殴打了前来劝架的杨某昌,致二人受伤住院接受治疗。此后,杨某清未就该事主动进行赔偿。7月,魏某某、杨某昌一纸诉状将杨某清诉至新区法院。
新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杨某清分别赔偿二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各三千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然而,判决生效后,杨某清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法官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杨某清曾书写了履行案款保证书,但是,保证期限已到,他仍未履行义务。经查明,就在杨某清写下保证书后,其银行账户内有一笔六万元退房款入账,杨某清分多次将该笔款项支取完毕,并自称用于个人消费。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无果,于是采取了司法拘留的惩戒措施,并及时将杨某清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杨某清被逮捕后,其家属支付了案款及诉讼费用。
庭审中,站在法庭上的被告人说:“我之前的行为都是因为对法律、对判决的不重视。”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悔罪,并反省了自身行为。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向杨某清以及全场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同时告诫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切忌心存侥幸,在大数据时代,随着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力度和范围不断扩大,任何恶意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讯员柴金玥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许沛洁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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