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起诉 法院罚款800元
每日甘肃网6月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冒充他人提起诉讼,不仅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影响了民事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祁某与被告董某民间纠纷一案中,在向原告祁某送达开庭传票时,原告称其从未提起该民事诉讼,到庭后又明确表示不同意起诉董某,也不同意继续审理该案。经法庭调查,祁某的亲家曾某未经祁某同意并授权,就冒充祁某起诉了董某,其行为严重破坏民事诉讼秩序,妨碍了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属于虚假诉讼情形。案件承办法官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曾某作出罚款800元的决定。曾某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缴纳了罚款。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万盈 通讯员祁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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