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杨世智 李艳丽
在定西,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 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参与案件调解,让司法更温暖人心。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人民陪审员,人们亲切地叫他们“无袍法官”。而李全有,就是其中之一。
2014年5月,李全有被任命为定西市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从此开启了陪审路上的“三步曲”。
陪审路上第一步,就是扎实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人民陪审员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既要对法律负责,也要对当事人负责,知识储备必须全面专业,李全有对此颇为赞同。自委任那天起,他便从头学起,积极参加省里市里举办的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增强陪审能力。工作之余,他还主动听取案件审理过程,摘录相关资料,灵活运用收看法制报道、翻阅法制文献、和法院同志交流沟通等多种方式增强自身素质和法律水平。
陪审路上第二步,就要学以致用,依法办案。这五年来,李全有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开庭前,他都会认真查阅案卷或向审判长询问案由及主要事实,然后就该案涉及的相关法律,先学一遍,对案件有个大致的了解。在庭审中,他认真听取审判长对案情及法律、法规的分析,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互相尊重,共同合作,依照事实和法律,准确、及时、合法地行使审判权。
“遵守审判纪律,依法办案”是李全有的工作原则。有次,接手一宗离婚案时,当事人张某通过李全有的朋友,带着厚礼找到了李全有,请求他关照并隐瞒财产转移的事实。李全有坚决拒绝了张某,并当场退还礼物,还给朋友和张某科普相关的法律知识,告诫他们要遵纪守法。
此外,每次接到陪审通知时,李全有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工作,克服山区交通不便、误餐误点等多种困难,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
从业5年来,李全有先后参与陪审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200多件,多次到安定区人民法院、岷县人民法院等参与重大案件陪审,并到基层宣讲法律知识500多场次。在他参与审判的200余宗案件中,没有一宗是误判的。
“当事人的理解和肯定是我最大的收获,每当案件调解成功时,我感到很有成就感。”李全有说。
陪审路上第三步,是有效处理好陪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李全有先后担任县委党校副校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还兼任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办公室等工作,任务繁重。与此同时,家里还有多病的妻子和八十多岁的母亲及孩子需要他照顾。李全有始终坚持以本职工作为主,同时不耽误每一次陪审工作。他还把在法院陪审时学到的法律知识融入到本职工作中,促进工作,获得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2014年至2017年,李全有连续三年被评为“漳县人民法院优秀陪审员”。“他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人公正无私,乐于奉献。”一同庭审的法官如此评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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