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8月7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朱婕)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暨审判经验交流会上获悉:近三年来,甘肃法院共发出108件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明确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同一年,甘肃省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积极探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路径、新方法,推动人身保护令的实施。在具体实践中,甘肃各地法院选任熟悉热爱家事审判工作,有一定社会阅历、掌握一定社会学心理学知识的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组建家事审判团队。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成立家事审判庭58个,家事审判合议庭94个,专门从事家事审判法官346人,有效提升了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甘肃各地法院还探索创建了形式多样的部门合作方式,其中,金昌中院与社区签订合作意向书,社区协助法院调解辖区居民涉诉纠纷,监督辖区居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庆阳中院制定了反家暴工作协作联动机制,打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成为了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群体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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