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税务局26条措施支持我省“双创”升级
每日甘肃网8月14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首席记者张继培)记者8月1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支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日前发布,26条措施支持甘肃“双创”升级。
《措施》规定,对国家允许和鼓励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初期税收优惠规定较为原则或比较笼统、政策不清晰不明确的,以政策价值为导向,结合省情,适当放宽执行标准,用足用活政策。在能确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或取得的收入符合税收优惠政策实质要件的基础上,允许纳税人在限期内补正程序上存在的问题。
对涉及税收优惠享受条件判断等纳税人权益的事项,经尽职调查以后仍不能确定的事项应诚信推定,承认纳税人主张暂时成立,不贸然做出不利于纳税人的处理决定。
落实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力和动力;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行开发的计算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给予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政策;落实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所得税扣除比例由2.5%增加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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