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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张掖甘州区通报第二批口罩乱涨价案件

 2020/02/04/ 15:52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杨红丽

  每日甘肃网张掖2月4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杨红丽)今天,记者从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案件,遏制了违法行为,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第二批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案例1:2020年1月30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张掖市甘州区万民大药房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2020年1月22日中午12时以前,销售价格是10元/盒,2020年1月22日12时以后,当事人在购进价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提价至20元/盒销售,获取违法所得817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拟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顶格罚款,罚款合计4902元。2月2日,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案例2:2020年1月30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甘州区大满镇中心卫生院和平分院四号村卫生室哄抬物价销售一次性口罩的行为进行核查,当事人以6元/包的价格购进一次性医用口罩15包,以60元/包的售价销售,获取违法所得432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拟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顶格罚款,罚款合计2592元。2月3日,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案例3:2020年1月27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张掖市甘州区福慈大药房违法销售口罩的行为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购进口罩时没有索要购进票据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且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拟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150只口罩及违法所得450元,处以35880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2月3日,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案例4:2020年1月28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张掖市甘州区万隆副食超市违法销售口罩的行为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以20元/盒的价格购进一次性口罩,以40元/盒的售价销售,获取违法所得40元。当事人购进口罩时没有索要购进票据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且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拟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6盒(150只)口罩及违法所得40元,处以1160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2月3日,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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