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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2019/07/05/ 11:23 来源:金昌广播电视台

  2月1日下午,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向媒体作了通报,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会议通报了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主要成效和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上下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问题来认识,作为重大政治工作来谋划,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总体上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高站位推动,动员部署迅速有力。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亲自抓谋划部署、抓调研督导、抓工作推动,带动形成了上下齐动员、全局一盘棋的良好局面。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着力研究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合力。 (二)坚持群众路线,宣传发动有声有色。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络平台;组织开展“百千万”“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唱小曲”“说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到基层巡回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市、县(区)先后3次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举措;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卷调查活动,有针对性地改进宣传工作,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三)坚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持续强化。聚焦“12类”打击重点,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的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出击排查线索,通过基层“五不漏”排查、职能部门工作中排查、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案件大串并排查,发现掌握了一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市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相互配合,坚决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相互制约,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破获涉恶刑事案件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人,法院一审判决2案15人,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 (四)坚持除恶务尽,深挖彻查取得突破。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力度,挖出“保护伞”1案1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11人,“挖网破伞”有了一定突破。 (五)坚持党建引领,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全市共摸排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2个,并逐一“量身”制定方案进行整顿提高;对7名不适宜、不胜任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调整,选派21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扎实推进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六)坚持综合治理,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积极开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试点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加快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型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坚持扫黑除恶治乱并进,依法严厉打击多发高发的其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全市刑事发案同比下降23.7%、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6.9%,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取得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至关重要。我市将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2019年阶段性工作部署,调整完善斗争策略和主攻方向,突出“深挖根治”这条主线,推动专项斗争实现“八个更大突破”:即,思想认识上实现更大突破;依法严惩上实现更大突破;“打网破伞”上实现更大突破;线索排查上实现更大突破;宣传发动上实现更大突破;综合治理上实现更大突破;基层组织建设上实现更大突破;整改落实上实现更大突破。筑牢全社会抵御黑恶势力侵蚀的坚固防线,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金昌市纪委监委

  2018年以来,共排查扫黑除恶问题线索58件,市纪委监委领导包抓19件,县区交叉互查2件,市级提级办理18件,对公安机关定性的黑恶团伙案件同步跟进5件,挖掘“保护伞”问题1件,永昌县看守所原干警王建军,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给予政务开除处分。在严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中,因涉及其他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并审结涉恶刑事案件2件15人、关联案件1件1人,2019年中院受理上诉涉恶案件2件15人。2018年全市法院共摸排出涉黑涉恶线索37条,筛查出重点线索6条,并对市扫黑办交办的12条和群众举报的3条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核查。共组织宣传活动43次,发放宣传材料6300余份,参与新闻发布会3次,刊发各类宣传稿件43篇,报送相关信息53篇。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公布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9个举报电话和10个举报信箱,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认真落实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2018年共批捕涉恶案件6件22人,提起公诉7件47人。 金昌市公安局

  截至目前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破获刑事案件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人,刑事拘留50人,向永昌县委监察委移送1人。一年来,全市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3.7个百分点,八类案件发案同比下降9个百分点,一批行业领域乱点得到有效整治,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记者提问: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会在“打网破伞”方面将采取哪些有力措施? 金昌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刘宏:一是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批督导第三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事事都整改、件件有成效”。二是继续抓好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研判、处置,确保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三是立足监督专责职能定位,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一律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记者提问: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发挥审判职能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万建军:2019年我院将全面贯彻“武汉会议”和“长沙会议”精神,针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在四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二是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结合起来,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强化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精准打击。三是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的力度与范围,力争掌握一批深层次、高质量的涉黑涉恶线索。四是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受众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记者提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是如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要履行两项职责:一是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二是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因此,在专项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在各个检察办案环节既加快办案节奏,体现快捕快诉,亮明从严态度,又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办案质量,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确保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记者提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开展一年,我市涉黑涉恶犯罪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有什么特点? 金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王军:从专项斗争开展的情况看,我市黑恶势力犯罪呈现以下规律特点:一是以非法敛财为主要目的,涉足领域广。为了维持在特定地域及行业的垄断地位和既得利益,不法分子从黄赌毒等领域开始向娱乐服务、交通运输、小额贷款等行业。二是“软暴力”成为常态。为了逃避打击,恶势力团伙摒弃了公开的暴力手段,往往采取恐吓、滋扰、跟踪、不超过24小时的拘禁等软暴力手段。三是团伙成员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从目前抓获的人员当中,多数有前科和被打击处理过的情况,这些人熟悉政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对抗逃避打击心理严重。四是涉贷、涉赌类犯罪较为集中。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转型的进一步深化,金融政策的开放化程度逐步提高,民间赌博、借贷引发的经济类纠纷、涉贷类犯罪和重大刑事案件较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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