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社会民生

甘肃切实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 千户以上新建城镇小区要建1所幼儿园

 2019/06/03/ 08:28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赵万山

我省切实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

千户以上新建城镇小区要建1所幼儿园

  每日甘肃网6月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相关规定,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合规、移交使用及时、运行管理规范,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切实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

  《方案》指出,1000户以上的新建城镇小区要规划建设1所规模至少为6个班的幼儿园。对达到配建标准但未规划幼儿园的城镇小区,其中拟新建的,县市区政府要前移治理关口,主动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小区规划建筑设计环节。正在建设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落实配建幼儿园标准。已建成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现有幼儿园布局情况,因地制宜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方案》明确,对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城镇小区,县市区政府必须按照就近原则,结合现有幼儿园布局情况,在周边区域统筹安排,片区联合建设1所规模适当、满足需求的幼儿园,具体由教育、发展改革、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协调监管。对已规划建设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城镇小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在拟新建居住区中配置幼儿园。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由县市区政府统筹教育、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抓好选址、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能够在合适的地点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备、符合要求的幼儿园。

  《方案》强调,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未列为首期建设的城镇小区,住建部门要约谈开发企业,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缩减少建的,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要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

  《方案》指出,对配套幼儿园已经建成,但未按相关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移交当地教育部门的,或开发企业违规出租、出售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由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收回,并办理所占土地及园舍的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对闲置不用或挪作他用的,限期交付当地教育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新闻排行

1   降压供水公告
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示2018年享受政府特
3   兰州:黄河里冲出一条一米长的娃娃鱼
4   林铎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决防范化解风险积极
5   省食药监局:效价指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未流入甘肃
6   每日甘肃网7月22日甘肃热点新闻回顾
7   【全国网媒看平凉】探访崇信龙泉寺 感受文化旅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