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8月5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了解到,2016年12月23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先后对该公司4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相关资金账户进行了冻结,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
为了维护所有投资受损群众的合法权益,警方现督促尚未报案的投资受损群众携带自己身份证复印件、打款账户信息、出入金记录等报案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或将报案材料及相关资料邮寄至我单位(邮寄时请注明“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报案材料”)。报案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后一个月,逾期将不再接受报案。
办案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64号金盾大厦9010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31-5167465
苏警官 13399319243 王警官 13399314827
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相关新闻
- 2019年08月04日【扫黑除恶进行时】兰州市公安局公开征集朱明亮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 2019年08月02日【扫黑除恶进行时】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梁某英等12人涉恶案件
- 2019年08月02日【扫黑除恶进行时】甘肃4名副县级以上干部涉“保护伞”案开庭审理
- 2019年08月01日【扫黑除恶进行时】徽县法院对3起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27名被告人获刑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