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作借鉴“中华老字号”认定经验
据兰州市商务局负责人介绍:“金城老字号”认定工作借鉴了中华老字号认定经验,为使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商务局制定了《“金城老字号”认定办法(试行)》和《“金城老字号”管理办法(试行)》。
依据《“金城老字号”认定办法(试行)》,认定条件为:字号品牌创立并连续经营30年(含30年)以上;有完善的工商注册手续和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期内主要经营内容未发生较大变更;经营状况良好,住宿行业年营业收入在600万元以上、餐饮行业年营业收入在120万元以上、其他服务业年营业收入在60万元以上。
申报程序为:具备“金城老字号”认定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县商务局申报,相关行业协会协助区县商务局做好申请汇总、申报推荐工作,各区县商务局审核确认后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核实后,组织评审认定,向社会公示,颁发牌匾。
28家符合条件,首批10家均设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
经过企业申请、区县商务部门推荐、市市场监管局查证、专家评审等环节,市商务局对提出申请的62家企业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有28家,涉及商贸服务领域5个行业。其中:住宿业11个,餐饮业13个,美发美容业2个,摄影业1个,洗染业1个。
为了扩大影响,采取分批授牌的方式,陆续向社会推出。首批选择设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经营时间长久、经营状况良好、市场认知度较高、消费者广泛认可的10个品牌,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授予“金城老字号”牌匾。首批授牌的10家“金城老字号”涵盖4个行业,其中,住宿业5家、餐饮业3家,摄影业1家、美发业1家,分别是:和平饭店、兰州饭店、宁卧庄、人民饭店、迎宾饭店、鸿宾楼、清雅居、张掖路甜食店、兰州照相馆、人民美发厅。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兰州市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一年。刚刚闭幕的省、市“两会”为兰州描绘蓝图、指明方向,兰州将面临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参会领导希望首批认定的“金城老字号”企业能立足城市发展,彰显城市特质,打造更具兰州特色的品牌标杆、文化标识、城市标志,助力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美誉度;既要坚守传统文化、精湛技艺、工匠精神、诚信经营,也要在新经济浪潮中不断推进商业转型和消费升级,助力全市商贸服务业提质增效;树牢品牌意识,严把品质关口,做精做强产业,焕发品牌活力,培育打造国际标准的特色品牌。
企业代表:使“老字号”品牌永葆青春再创辉煌
在首批“金城老字号”中,兰州瑞达酒店集团旗下的和平饭店和迎宾饭店同时入围。总经理吴继军说,获得授牌的酒店自上世纪五十年代成立至今仍延用了创立初期的字号名称,不仅见证了城市发展的历史,也已发展成为兰州市民耳熟能详的地标性建筑名称。作为兰州市本土“老字号”酒店品牌,坚持更好地服务于大众,将品牌做大做强,使“老字号”品牌永葆青春,再创辉煌。
张掖路甜食店负责人池佩菁介绍,作为一个经营60年的“老字号”企业,能得到这个荣誉很高兴。甜食店的主打产品滚元宵是传承“老字号”做法,用糯米粉滚出来的,和包出来的汤圆有很大的区别,从这一点就能体现出金城美食的特色。另外,作为一家糕团经营店面,这里的食品一直秉持着“老字号”工艺做法,在发扬传统的同时,也会不断改进店内品种,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一张张牌匾,铭刻着城市记忆,一声声吆喝,传诵着亘古经典,“老字号”,不是因为“老”才珍贵,而是因为她承载着代代兰州人的回忆。
授牌仪式现场设置的“金城老字号”企业品牌展示区,引起参会嘉宾的温馨回忆。
愿“金城老字号”以此次授牌为新的起点,把荣誉当作一种激励,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树立新思维、新理念,与时俱进、锐意进取,苦炼内功、提升核心竞争力,带动行业形成争先比优的良好局面,真正成为行业的龙头,领域的典范。
■相关链接
●2019年10月24日,本报在10版刊发“读者建议认定一批金城老字号为游客消费作‘指南’”一文后,引起市民和游客的广泛关注,也受到兰州市商务局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大对兰州品牌企业的宣传和保护工作,对经营时间较长,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得到当地社会的广泛认同,形成良好的信誉品牌的企业(店面)进行支持,兰州市商务局在广泛调研、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决定启动“金城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
●2019年11月1日,市商务局联合《兰州晚报》向全市住宿、餐饮、兰州牛肉拉面、人像摄影、美容美发、洗染(干洗)等服务行业发出“金城老字号”征集令。期间共有62家企业提出申请。
●2020年1月3日,市商务局对首批10个“金城老字号”进行公示。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蔚霞 李莉/文 马军/图
相关新闻
- 2020年01月03日首批10个“金城老字号”名单出炉
- 2020年01月08日新闻追踪|武威市凉州区“折翼的天使”引起多方关注
- 2020年01月03日新闻追踪|"兰州这家装饰公司套路多"后续:装饰公司主动联系 熊大爷的订金退了
- 2019年12月31日新闻追踪:九旬奶奶捐款千元给会宁女大学生治病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